食品良好生产规范--GMP,要求食品生产企业(公司)具备合理的生产过程,良好的生产设备、科学的生产规程、完善的质量控制以及严格的操作程序和成品质量管理体系,并通过对其生产过程的正确控制,以达到食品营养与安全的全面提升为目标。生产加工每个操作环节的相当科学合理布局;
一、检查方法和评价准则
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生产,提高保健食品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,加大对保健食品行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力度,保障消费者健康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、《保健食品管理办法》《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》 (GB14881) 和《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》制定本审查方法和评价准则。
二、审查内容
根据《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表》。
三、审查程序
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《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》 ( 以下简称 GMP) 实施情况的审查分为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两方面,由省级食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。
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:
(一)提出申请
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结果认为已经或基本达到 GMP 要求的,可以向各省 ( 自治区、直辖市 ) 食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审查。申请时,应提交以下资料:
1、申请报告;
2、保健食品生产管理和自查情况;
3、企业的管理结构图;
4、营业执照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复印件(新建厂无需提供);
5、各剂型主要产品的配方、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,工艺流程图;
6、企业专职技术人员情况介绍;
7、企业生产的产品及生产设备目录;
8、企业总平面图及各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(包括人流、物流图,洁净区域划分图,净化空气流程图等);
9、检验室人员、设施、设备情况介绍;
10、质量保证体系(包括企业生产管理、质量管理文件目录);
11、洁净车间区域技术参数报告(洁净度、压差、温湿度等);
12、其他相关资料。
(二)资料审查
省级通过资料审查认为申请企业已经或基本达到 GMP 要求的,书面通知申请企业,可以安排进行现场审查。
(三)现场审查
(四)出具 GMP 审查结果报告